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9-03-27浏览次数:320

一、工作原则

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,坚持科学选拔、公平公正、全面考查、客观评价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。

 

二、组织管理

宗教所根据《上海社会科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》要求成立了所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,由所长为组长,资深研究生导师为主要成员,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小组成员选聘标准,制定本所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。

我所将成立一个复试小组,复试小组由5名老师组成,负责组织和实施笔试和面试。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单独同时进行。复试小组成员均为经验丰富、业务水平高、具有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。

 

三、复试名单确定

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调剂原则,结合本所一志愿上线情况、各专业学业要求,我所将择优遴选,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,差额比例不低于1:1.2,原则上不超过1:2

 

四、复试内容及相关要求

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

(一)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的考核。目的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,考查其全面素质(专业科研能力、创新能力、逻辑能力,批判性思维能力、表达能力,想象能力、实验技能等),考核形式为笔试加面试。本项考核需要量化为百分制成绩,笔试满分为100分,面试满分为100分。

(二)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考核。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、连贯性、得体性等。本项考核需要量化为百分制成绩,满分为100分。

(三)品德修养考核:本项工作由研究生院党委统一组织实施,我所不再单独考核。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,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(四)复试成绩计算办法:复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0.5+面试成绩×0.2+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×0.3(即复试满分为50+20+30=100)。

 

五、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

我所将按照初试成绩*50%+复试成绩*50%对复试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,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。在考生离所后及时将复试结果和拟录取信息向研究生院报备,并由研究生院通知取得拟录取资格考生后续要完成的工作。

 

六、复试日期

复试时间:328日周四上午9:30(笔试),1330(面试)

复试地点: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山西路16102号楼628